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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謝幸恩╱新北報導】
惡房東張淑晶又來了!曾以「二房東」身分坑殺多名房客租金並與多名房客對簿公堂,她向張姓房客追討積欠房租、毀壞家電等,一共求償10萬元,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判她勝訴,但賠償金砍為6萬6000元,
張女以不平等租約坑殺房客,巧立名目向房客索取費用,多處出租套房也遭踢爆為違建,被市府強制拆除;張女也與30名房客、36名房客親友鬧上法院,檢方依詐欺、誣告、恐嚇取財等罪,起訴張女與其2名友人,並具體求刑8年。
張女多次上電視澄清並再三堅持不撤告,法院審理其民事訴訟時,張女主張,張姓男房客3年前承租中和員山路套房,積欠2個月租金、逾期未搬違約金、毀壞家電費用,直到她寄出存證信函,雙方才簽立逾期搬離協議書,張男並於翌年底搬離。
張女也向法官表示,協議書上載明搬離期限、違約金門檻等,違約金6萬元加上積欠2個月房租2萬8000元、毀壞家電費用,要求張男賠償10萬元。
法院審理時,張男未到庭,法官依據張女與張男的協議書,判定張女勝訴,但張女違約金門檻較坊間租屋契約高,一般違約金多為租金2倍,張女獅子大開口加碼4倍,她也無法舉證家電毀壞為房客所為,故金額減為6萬6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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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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