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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巿一名從事不動產買賣的蕭姓男子,由於買賣獲利被查出漏未報稅,需補稅、罰款共計939萬多元,卻涉嫌脫產1千多萬元,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要求限期履行或提供擔保,蕭姓男子一直未處理,行政執行官進而向法院聲請管收,法官裁定蕭姓男子管收獲准。(李明朝報導)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王金豐表示,蕭姓義務人是在桃園地區從事不動產買賣,由於獲利漏未報稅,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補稅罰款共新台幣939萬6,635元,並限期繳款,由於逾期仍然沒有繳款,移送到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
王金豐表示,義務人在移送執行後,桃園分署查出蕭姓義務人移轉名下價值600萬元桃園市桃園區民有東路不動產、價值370萬元某高爾夫球場球證及股票、提領現金共1,588萬多元,生活優渥,經限期義務人履行或提供擔保,仍然不願繳交。
行政執行官將蕭姓義務人傳喚到案,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照片桃園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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