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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4年前被控收受馬來西亞女華僑致贈的6千美元幹細胞製劑,並以簽結案件作為交換條件,投資對方家族在馬來西亞礦業。最高法院痛批井踐踏檢察官名器自肥,但考量他投資1200萬血本無歸,未獲取實質不法利益,昨依貪汙罪將他判刑11年6月確定。
現改名「井樹華」的井男,因涉及本案,並多次出入有女陪侍的聲色場所,前年經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認定他傷害檢察官形象甚鉅,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井成為職務法庭成立後首位淘汰的司法官。
高雄高分院考量井男是被動收取幹細胞賄賂,且已繳回犯罪所得,將井男判刑11年6月,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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