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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高院審理合宜宅弊案,昨判決行賄的趙藤雄、魏春雄2人緩刑確定,但緩刑時間長達5年,2人能否免除牢獄之災仍有變數,關鍵正是北檢目前偵辦2人另涉眷改案行賄前營建署主祕洪嘉宏案,若日後被認定有罪,且判刑6月以上確定,這次的緩刑就會撤銷,到時還是要入監服刑。

刑法75條第2款規定,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宣告超過6月有期徒刑確定者,就要撤銷緩刑。

趙、魏認罪昨日獲緩刑部分,包括新竹眷改案,該案檢方及廉政署懷疑2人除期約行賄葉世文外,還曾行賄前營建署主祕洪嘉宏上千萬元,因此洪嘉宏案勢必成為趙、魏日後能否撐過5年緩刑期限,換取免囚的重要關鍵。

檢廉懷疑,葉世文2013年6月1日退休後,同年9月2日與蔡仁惠、趙藤雄、魏春雄餐敘,蔡稱葉可協助取得眷改案,向趙索取2200萬賄款,但趙認葉已無影響力,不願再給錢,另循管道找人協助。檢廉懷疑,這個關鍵人就是葉的下屬、時任城鄉分署長洪嘉宏。

檢廉認為,趙、魏先前行賄葉世文案,案件從偵查到昨天高院判決2人緩刑確定,時間不到一年半;趙、魏另案行賄洪嘉宏案情遠比前案單純,因此5年的緩刑期間,案子很有可能會判決確定,只要2人所涉行賄洪嘉宏案,被判6月以上徒刑確定,依法即要撤銷2人的緩刑,必須入監服刑,風險不小。

趙、魏及他們委任的律師,也深知箇中道理,因此北檢二度傳喚2人時,他們就不採取先前在高院全盤認罪的態度,完全否認到底。趙供稱不認識洪,僅見過一次面,沒給洪錢;就是希望若合宜宅案若獲緩刑,此案就得避免被認定涉及行賄,造成被判有罪,撤銷前案假釋的不利局面。目前檢廉正鴨子划水縝密蒐證,設法突破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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