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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4日電)綽號「台大宅王」的張彥文性侵砍殺前女友而遭起訴,他因認罪道歉,檢察官改求無期徒刑以上刑度,台北地方法院明將宣判。
張彥文向前女友林姓女子要求復合不成,在民國103年9月當街砍殺林姓女子47刀致死。檢方依殺人、妨害秘密、強制性交、侵入住宅、汙辱屍體與恐嚇等罪起訴,求處極刑。
台北地院過去開庭審理時,張彥文辯稱當天原本想自殺,沒想到會殺死林姓女子。他很後悔,願意賠償死者家屬所提的1261萬元民事求償。
死者母親當庭質疑張彥文沒能力賠償,且無法接受張彥文辯詞,「怎麼這麼殘忍」;張彥文的委任律師說,不應殺了一個人就判死刑,應給張彥文自新機會。10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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