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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北京22日電)中國大陸法院依對境外提供情報等國家安全罪名,將維權人士張海濤判處19年徒刑。此時中共領導班子正擴大鎮壓維權律師,因而招致國際譴責。

 

張海濤是住在新疆自治區的人權活躍人士,曾在網上貼文批評共產黨。他的律師李敦勇接受電話訪問時說,他是依「煽動顛覆國家罪」和「為境外提供情報罪」被判刑。

 

李敦勇說,第二個罪名的證據,可能只是張海濤曾接受外國記者電話訪問。

 

觀察家說,17日作出的這個判決特別重。李敦勇則說:「按最重的判的...新疆歷來都是判的比較重。」中央社(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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