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市三重有一名婦人到提款機領錢,當時汽車臨停路邊,被機車騎士按喇叭,婦人以為擋到了路,急急忙忙趕出來移車,沒想到忘了拿走提款機提領的1萬元,好在後面一位民眾,拾金不昧,把這筆錢跟明細表,送到派出所,完璧歸趙。
提款取錢,再正常不過的動作,不過在新北市三重有婦人,提完錢,忘了拿走。路口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下午3點51分,婦人把車子停在路口,走進銀行提錢,不過不到4分鐘的時間,婦人因為擔心臨停的車子擋道,趕緊把車子開走,結果錢就落在提款機吐鈔口。
還好,有好心人把婦人當時提款的1萬元現金,跟明細表帶到了派出所,警方根據上頭的帳戶資料,提款機的編碼,循線找到了粗心大意的婦人。
拾金不昧,讓人敬佩,而其實提款機有30秒的護鈔機制,會把沒有提領的錢,重新收回提款機中,如果有人把這1萬元佔為己有,可是會觸犯《侵占遺失物罪》,不但得將遺失物返還,還得依法處以500元的罰金。(民視新聞宋宜芳、吳培嘉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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