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聯社與捷孚凱行銷研究顧問公司(Associated Press-GfK)30日公布的調查發現,史上第一次,超過半數的美國人認為,即使有宗教上反對的理由,政府公務員仍應依法核發同性婚姻證書。
美國最高法院在今年6月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後,此議題一直全美辯論的焦點。肯塔基州羅文郡(Rowan County)書記官戴維斯(Kim Davis)因拒發結婚證書給同性伴侶而短暫入獄的事件,更引發激烈爭論。
根據AP-GfK的調查,有56%的受訪者認為,公務員必須依法核發結婚證書給同性伴侶。在7月份調查時,持此看法者為不到半數的47%。另外,有41%的人認為,如果有宗教原因可以例外,拒絕核發證書。7月時為49%。
美國民意出現轉變,有一部份原因是希望公務人員應恪盡職責,但有更大的爭議在於,應保障那一個美國憲法價值,宗教自由?或法律平等?
值得一提的是,共和黨人對此議題也出現鬆動。儘管仍有過半數、58%的共和黨人認為,基於宗教理由,公務員可以拒絕核發同性伴侶結婚證書,但比例已經從7月時的72%,大幅下降了14個百分點。
這項調查是在10月15日至19日進行,訪問了1,027名美國成年人,抽樣誤差正負3.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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