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在議長選舉中,被認定有「行求」賄賂,先前已遭起訴,議員選舉及議長選舉「交付」賄賂部份,今天則獲不起訴;李全教本人發表聲明,認為司法「先射箭再畫靶」讓他無從辯解,關在一坪多暗房內收押2個月,任由名嘴霸凌,身心受創;李全教強調他心情平靜,心中無恨,但不忍年邁雙親護子心切在法院靜坐等待,椎心之痛,無以償報。
(劉怡伶報導)
李全教涉及的「議員」賄選案中,包括選舉執行總幹事黃澄清等5人已經在一審判刑,但南檢不起訴書顯示,李全教跟黃澄清沒有直接關係;至於「議長」賄選案,已經依涉及行求,起訴李全教、蔡啟新、楊明達、吳春成、林聰彬、郭秀珠、卓華民及羅進生等8人,今日就交付、收受部分繼續處分,但因查無具體行賄資金及事實,包括李全教、莊玉珠、曾王雅雲3人都以不起訴簽結。
李全教發表聲明,控訴司法先起訴再慢慢找證據,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讓被告無從辯解,在一坪多的暗房內收押兩個月「讓我身心重創,聲譽受損,讓名嘴無端霸凌我幾個月,這豈是常人能忍受的,最後草草以所謂行求起訴我。」
他也提到高齡90歲的父母長期在監獄外等待,在法院靜坐,這種椎心之痛,死都無法償報。
李全教認為,政治的氛圍讓司法無法獨立思想、審理,這是民主社會最大的痛和遺憾,八個月來他努力保持中立、專業的主持議會,為市民爭取權益,社會有目共睹,希望這一切都成為過去。他認為心情平靜,沒有恨,控告前檢察長費玲玲及主任檢察官蔡麗宜、鍾和憲的案子考慮擇期撤回,並且針對偵查期間,數百個人無端被傳訊,恫嚇,帳戶被調查、公司營運受影響,表達最大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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