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陸戰隊六六旅戰車營三年前在新竹進行戰車火砲射擊演訓,二兵蔡曜任遭輾傷腳。台北地院今天判決海軍司令部應賠償新台幣五百七十六萬餘元。
蔡曜任則是右腳開放性骨折,退伍後訴請海軍司令部國賠九百五十萬餘元,獲台北地院判准五百七十六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最高法院去年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戰車車長陳健全十月、駕駛吳承翰八月徒刑,均緩刑五年;慘遭戰車輾斃殉職的新兵黃俊瀚的父母先前則獲判賠七百多萬元。
海軍陸戰隊六六旅戰車營三年前在新竹進行戰車火砲射擊演訓,二兵蔡曜任遭輾傷腳。台北地院今天判決海軍司令部應賠償新台幣五百七十六萬餘元。
蔡曜任則是右腳開放性骨折,退伍後訴請海軍司令部國賠九百五十萬餘元,獲台北地院判准五百七十六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最高法院去年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戰車車長陳健全十月、駕駛吳承翰八月徒刑,均緩刑五年;慘遭戰車輾斃殉職的新兵黃俊瀚的父母先前則獲判賠七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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