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市安順廠區戴奧辛污染嚴重,居民提出國家賠償,全案纏訟七年,台灣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經濟部或中石化須賠償新台幣一億六八一七萬元。
中石化台南安順廠區位於台南市安南區,前身是台鹼安順廠,早年利用水銀電解法電解食鹽水製造鹼氯,使周遭鄰里遭汞污染,居民捕食魚蝦的後果,就是戴奧辛囤積體內,數值居高不下。
受害的顯宮里、鹿耳里及四草里等共三四七名居民民國九十七年對經濟部、中石化及台南市政府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國賠告訴,求償三億四四四六萬餘元,但居民今年對南市府撤告,被告僅剩經濟部及中石化。
台南地院下午五時判決,經濟部或中石化須賠償一億六八一七萬元,但原告中有卅五人被駁回請求,獲賠居民人數是三一二人,每人獲賠金額從卅六萬五千元到四九○萬元不等,全案可再上訴。
中石化戴奧辛污染自救會長林吉進和多名成員在法院聆聽判決,得知勝訴後非常高興,在法庭外高呼「徹底整治」、「馬總統道歉」。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副教授黃煥彰說,法官判賠,代表政府有錯,希望總統馬英九代表政府向居民道歉。
南市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居民受傷害是事實,如果居民不服再提上訴,市府將全力協助,且和居民共同嚴格監督中石化污染整治,去除污染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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