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張德正於103年1月25日駕駛貨車衝撞總統府,還將總統府的防彈門衝破,台北地方法院今(8)日判處張德正與所屬車行應賠償344萬餘元。

因與前妻的官司遭判刑,進而對司法不滿,張德正於103年1月25日駕駛貨車衝破總統府防彈門,還將車開進總統府車廳,遭檢方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毀損建築物、毀損物品罪和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古蹟罪、侵入住宅罪起訴。

法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等5罪判刑5年10月,二審加重改判刑6年,因張德正未提上訴,全案定讞。民事部分,張德正和任職公司遭總統府連帶求償新台幣340萬餘元。

也許你還會想看


來源 公視

 

其他推薦文章


窩克網拍通多國多網在家創業軟體系統1.0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workmail2的部落格 的頭像
workmail2

workmail2的部落格

workmail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