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簡榮輝╱宜蘭報導】
憲兵忠貞軍風崩壞!現役憲兵阿愣(化名)今年6月在火車上伸狼爪摸向鄰座低頭滑手機女性的大腿內側4次,被扭送警局,檢方依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宜蘭地方法院審理發現,阿愣未符強制猥褻要件,改以性騷擾案處理。阿愣最後以5萬元與被害人和解撤告。
現年33歲的憲兵阿愣,今年6月收假返隊,自台北搭乘普悠瑪號南下,列車行經宜蘭時,趁著鄰座女性小美(化名,32歲)低頭滑手機之際,伸手摸向小美左大腿內側。突然驚覺被吃豆腐,小美出手拍掉狼爪喝斥「你幹嘛?」,阿愣辯稱「不是我,是我的手。」隨即佯睡,小美考量座位狹小可能是誤會,起初不追究。
孰料,阿愣狼爪又開始在小美的大腿內側來回游移,幾乎碰觸私處,前後共4次,小美驚恐之餘,除撥開對方,還以通訊軟體拍照通知胞弟自己遭遇色狼,並用手機螢幕寫字向其他乘客求救,拜託找列車長來解圍。
火車抵達花蓮站,阿愣立即被扭送法辦,檢方依《刑法》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宜蘭地方法院發現,阿愣趁小美不注意偷摸對方大腿,被遏止即收手,與強制猥褻罪的「脅迫」、「威嚇」等方法要件不同,改援引《性騷擾防治法》。
阿愣上月初與小美達成和解,以5萬元代價換取撤告。院方指出,從客觀要件來看,假設色狼被遏止後仍繼續犯行,即符合《刑法》強制猥褻的構成要件。但是,阿愣只是趁人不注意偷摸,被遏止時也有收手,加上被害人還有餘裕以手機傳送訊息,未受強制猥褻之實,僅達《性騷擾防治法》範疇,屬告訴乃論,被害人得撤回其告訴。原強制猥褻公訴案判決日前也諭知不受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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