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昨天運送71隻流浪狗要到台南市將軍區的私人護生園收容時,因運送車輛通風不佳造成33隻流浪狗熱衰竭死亡。這個事件已明顯違反動物保護法,農委會方面表示,目前全案交由案件發生地台南市政府調查後依法裁處,如果是過失造成動物死亡,可處1萬5千元到7萬5千元罰鍰,但如果判定是「故意」致死,最高可判罰100萬元。(張佳琪報導)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二十五號運送流浪狗到台南市將軍區的私人護生園收容,車輛沒開空調通風不佳,造成載運的33隻流浪狗熱衰竭死亡,情況相當慘。
農委會畜牧處科長江文全指出,地方政府與愛心人士或動物保護團體合作,公私協力送養收容所動物是目前常見的模式,也大幅減少公立動物收容所的動物安樂死數量,這起事件明顯違反運送時的SOP,也觸犯動物保護法。江文全說:「無論運什麼動物,動保法第五條就要求運送時提供適當飲水與通風環境」。
依照動保法,如果是過失造成動物死亡,行為人可處1萬5千元到7萬5千元罰鍰。如果最後判定是「故意」致死,可以處以10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全案由案件發生地台南市政府進行調查後,地方政府可依權責予以裁處。
(照片: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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